关于医院起名的规定有哪些
医院起名的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命名原则、命名结构、核准机关以及禁限用语等。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整理的关于医院起名规定的详细回答:
### 一、命名原则与结构
1. 命名原则:
- 医疗机构的名称必须名副其实,与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相适应。
- 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
- 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
2. 命名结构:
-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 识别名称可以包含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科目名称等。
- 通用名称为医院、中心卫生院、卫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等。
### 二、核准机关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核准医疗机构名称。
-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
- 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 三、禁限用语
1. 禁止使用的字样:
- 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祖传”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
- 宣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
- 未经核准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跨国家名称、“国际”字样等。
2. 限制使用的字样:
- 非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 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名称中必须含有设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的姓名。
### 四、特殊情况处理
- 对于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的医疗机构名称,应当符合特定条件并按程序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核准。
- 中医医院命名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且不得同时使用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
- 公立医疗机构改制后,其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XX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 五、违规处理
- 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于违规命名的医疗机构,依法指导其变更名称。
- 对于擅自使用知名医院名称标识、利用违规名称发布虚假广告等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综合运用多种信用监管手段增加其违法成本。
综上所述,医院起名需要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规定和原则,以确保名称的准确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医疗秩序和公众利益,防止误导患者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上一篇:宝宝起名女叠字有哪些好听
下一篇:酒店起名带金字的有哪些